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21-040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意向书》仅为合作双方初步协商的意向性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此次合作的具体条款及条件,包括交易范围、交易方式、交易价格、支付方式等将由双方或其关联方另行签署正式协议确定,本意向书并不设定双方必须推进或完成此次合作的义务。
2、本次合作事项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合作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在公司未完成法律程序、未实施相关合作事项、合作项目未产生收益之前,该《意向书》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3、本次合作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本次意向书签署情况概述
鉴于 POSCO CHEMICALCo.,LTD(以下简称“浦项化学”)对新能源行业发展预期,正积极拓展负极材料业务;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诺”)在负极材料领域具备从原料预处理至负极加工制造的全产业链生产能力,具有核心技术及生产优势。浦项化学拟与国民技术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业务领域开展合作。
2021 年 5 月 29 日,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 5 月 31 日,国
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民技术”)与浦项化学签署了《意
向书》,浦项化学拟通过受让公司所持斯诺或其子公司部分股权、或成立合资公司等形式,与公司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业务领域开展合作。
本《意向书》仅为合作双方初步协商的意向性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意向书》无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意向书》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合作协议,并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合作事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合作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62538876
成立日期:2002 年 02 月 07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鲍海友
注册资金:5,333.3333万元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朗山路28号1栋2层西侧、2栋1层、3栋1层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研发和销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机电产品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生产;机电设备、通用设施安装、维修。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斯诺95%股权。
3、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2020年末斯诺总资产54,296.85万元,净资产-38,112.76万元;2020年斯诺实现营业收入13,812.60万元;净利润-3,816.32万元。2021年3月末斯诺总资产60,146.16万元,净资产-39,166.51万元;2021年1-3月斯诺实现营业收入5,070.61万元;净利润-1,098.95万元。注:2020年度数据经审计,2021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POSCO CHEMICALCo.,LTD(浦项化学株式会社)
成立日期:1971 年 05 月
注册资金:30,494,110,000 韩元
注册地址:庆尚北道浦项市南区新杭路 110 号(110, Shinhang-ro, Nam-gu,
Pohang City, Gyeongbuk)
经营范围:耐火材料的生产和销售;耐火材料的建造和修理;燃烧设备的制造和销售;建筑工程;工业炉的设计,生产和销售;工业设施建设业务;碳材料的制造和销售;石灰产品的制造和销售;环境药品的制造和销售;无机肥料的生产和销售;空气污染防止设施事业;报价业务;房地产租赁业务;废物收集运输,加工和原料回收业务;化学产品的制造和销售;制造和销售二次电池材料;所有子公司一切配套事业。
2、股权结构:韩国浦项制铁集团公司(Pohang Iron and Steel Co. Ltd)为浦
项化学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61.26% 。
3、最近一年财务数据:2020年底浦项化学总资产20,881亿韩元,净资产10,236亿韩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5,662亿韩元;净利润297亿韩元。
4、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浦项化学之间无关联关系。
5、类似交易情况:公司近三年未与浦项化学发生类似交易。
6、履约能力分析:浦项化学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鉴于:
1、浦项化学对新能源行业发展预期,正积极拓展负极材料业务;斯诺在负极材料领域具备从原料预处理至负极加工制造的全产业链生产能力,具有核心技术及生产优势。
2、截至本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持有斯诺 95%的股权。
为此,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浦项化学拟通过受让国民技术所持斯诺或其子公司部分股权、或成立合资公司等形式,与国民技术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业务领域开展合作。(“此次合
作”)
2、公司与浦项化学展开善意协商,以达成此次合作。此次合作标的的具体范围受限于双方的最终协商结果。
3、当事人之间约定,此次合作达成协议或正式签订合同时,本次公示后企业价值增值部分将不予考虑。
4、双方将积极推进此次合作的协商,开展对斯诺及其子公司的尽职调查。本意向书系对此次合作的初步意向性约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特别地,本意向书并不设定双方必须推进或完成此次合作的义务。双方理解并同意,此次合作需基于浦项化学对斯诺及其子公司的尽职调查以及相关条件,包括就所有条款和条件达成一致并签署正式协议来确定双方最终的交易。
5、在双方达成一致性意见以后,此次合作的具体条款及条件,包括交易范围、交易方式、交易价格、支付方式等将由双方或其关联方另行签署正式协议确定。
6、本《意向书》自双方公司具备资质授权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双方互换已签署本意向书正本前,双方均同意本意向书签字或盖章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事项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合作方案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合作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在公司未完成法律程序、未实施相关合作事项、合作项目未产生收益之前,该《意向书》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重大影响。本《意向书》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本公司不会因履行本协议对浦项化学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意向书》仅为合作各方初步协商的意向性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此次合作的具体条款及条件,包括交易范围、交易方式、交易价格、支付方式等将由双方或其关联方另行签署正式协议确定,本意向书并不设定双方必须推进或完成此次合作的义务。
2、本次合作事项需基于浦项化学对斯诺及其子公司的尽职调查以及相关条件,包括就所有条款和条件达成一致并签署正式协议来确定各方最终的交易。
3、目前交易范围、股权比例尚未确定,不排除存在斯诺或其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可能性。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意向书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持股未发生变动。公司目前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减持计划。
5、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意向书》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