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23-047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12 人。
2、解除限售股数: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13,536,400 股,占目
前公司总股本 59,484.1 万股的 2.28%。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尚需经有关机构办理手续完毕后方可解
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以及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5,049,000 股,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992,000 股。
3、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 123 人,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完成本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65 人,包括公司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
员。
4、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含预留)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6.10 元。
5、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1 年 6 月 28 日完成授予,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解除限售期包括 3 个,其中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
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各期对应
的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 30%、40%、30%。
6、本激励计划的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同时满足以下考核目标: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50 亿元;
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同时满足以下考核目标: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7.50 亿元;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同时满足以下考核目标: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0.00 亿元;
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12,000 万元
注 1: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
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
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注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有关制度组织实施。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C、D 四个等级,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达到可解除限售条件以及具体的可解除限售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确认:
考核等级 S A C D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各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联董事对前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1 年 6 月 12 日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已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对前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5、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前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6、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实施并完成了对 123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8、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 名原激励对象非因工身故,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8,000股,回购价格为 6.1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实施并完成了对 65 名激励对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12、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3 年 1 月 30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了对前述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
14、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授的 10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97,000 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6.1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15、2023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6、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17、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了对前述授予的 10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18、2023 年 7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后,在缴款验资、办理限制性股票登记的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因自身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拟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过程中,共计26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530.90万股调整为3,504.90万股,实际获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24人调整为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后,在缴
款验资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因自身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
票。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的过程中,共计0.8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登记完成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