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25-010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浦项未来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暨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技术”、“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7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浦项未来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与 POSCO FUTURE M Co., LTD(原为 POSCO
CHEMICALCO., LTD,于 2023 年 3 月更名,以下简称“浦项未来”)、浙江华友钴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斯诺”)签署了《增资协议》,协议约定浦项未来以人民币141,176,471 元对内蒙古斯诺增资,取得内蒙古斯诺部分股权(截至目前浦项未来对内蒙古斯诺的最新持股比例为 12.8451%)。
同时《增资协议》设置了股权回购条款,约定各方在交易交割日起三年(以下简称“上市准备期”)届满,如内蒙古斯诺未达成约定的上市条件,则在上市准备期届满后三个月内,浦项未来有权要求国民技术回购其因本次增资而持有的内蒙古斯诺全部股权,回购价格为浦项未来已支付的增资款(即人民币 141,176,471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3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与浦项化学签署〈增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关于与浦项化学签署〈增资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截至 2025 年 1 月 7 日,上市准备期已届满,内蒙古斯诺未达成约定的上市条件,
浦项未来有权根据协议约定行使回购权。现经各方友好协商,就股权回购安排签订补
充协议。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 协议签署方
1、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民技术”)
2、POSCO FUTURE M Co., LTD(“浦项未来”)
3、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斯诺”)
(二) 主要内容
1、石墨化代加工优先保障:内蒙古斯诺承诺在浦项未来持股期间,将与浦项未来持续保持技术交流和业务合作,优先保障浦项未来每年不超过2万吨的石墨化代加工需求,且代加工服务费单价不高于约定价格及同期同类服务市场均价。
2、部分股权回购:国民技术以3,000万元人民币回购浦项未来持有的内蒙古斯诺2.7296%股权,回购款于补充协议签署后1个工作日内由国民技术支付至双方共同监管的银行监管账户,双方完成股权过户后的3个工作日内解付至浦项未来指定银行账户。如支付至监管账户有任何障碍的,国民技术将回购款直接支付至浦项未来指定的银行账户。
3、剩余股权的回购选择权安排:浦项未来持有的内蒙古斯诺剩余股权的回购选择权行权日变更为2026年1月7日(以下简称“行权日”),浦项未来有权选择于行权日后任意时点书面通知国民技术行使回购权。
若浦项未来选择行使回购权,国民技术应当在收到行权通知时以剩余未回购股权对应投资金额(即人民币111,176,471元)加算以此基数按年利率4%计算的单利的合计金额(以下简称“剩余回购款”)回购浦项未来持有的剩余股权。利息自2025年1月7日起计算,计至行权日后届满180日的当天或国民技术支付剩余回购款至监管账户之日止(以较早时间为准)。国民技术自收到行权通知书起90日内,将剩余回购款支付至双方共同监管的监管账户,双方完成股权过户、收到解除质押登记证明文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解付至浦项未来指定银行账户。
履约保障措施:(1)国民技术以其持有的内蒙古斯诺6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国民技术董事长、总经理孙迎彤先生以其持有的国民技术100万股股票为国民技术提供质押担保。各方应于补充协议签署后30日内完成前述股权/股票质押登记手续,若逾期未办理系因国民技术或内蒙古斯诺故意不配合或重大过失导致,浦项未来有权
立即行使剩余股权回购权。(2)若国民技术未在浦项未来发出行权通知期限内足额支付剩余回购款,国民技术同意以届时名下合法享有的等额应收账款(以双方确认的清单为准)提供履约担保。
若经浦项未来书面催告后7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浦项未来有权按照通常认为的适当的价格、方式及时期任意处置质押的股权/股票,所得价款优先用于清偿处置所需费用以及浦项未来未获偿付的被担保债务,或按照通常认为的适当的价格、方式及时期等,就该价款扣除所有费用后的余额不清偿相应的被担保债务,而是取得相应的担保股权。剩余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返还国民技术。
4、国民技术的回购权:无论浦项未来是否发出行权通知,国民技术或国民技术指定的第三方有权主动选择在补充协议签署后回购浦项未来持有的内蒙古斯诺全部或部分剩余股权(即10.1155%股权)。国民技术或指定的第三方将相应股权回购款和对应的资金利息成本支付至监管账户后,国民技术有权按比例解除上述质押的股票及股权的质押登记手续,浦项未来须配合办理相应股权变更和解除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在完成股权过户、收到解除质押登记证明文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国民技术或指定的第三方配合浦项未来将回购款解付至浦项未来指定银行账户。
5、合同生效:补充协议于各方当事人签署且国民技术董事会决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三、公司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情况
针对公司上述潜在回购义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迎彤先生无偿以其持有的100万股公司股票为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保证期间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且公司无需对该担保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孙迎彤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同时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提供担保,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迎彤先生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顺利推进公司与浦项未来签署补充协议,体现了其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自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前述关联自然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浦项未来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与浦项未来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孙迎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对浦项未来部分回购选择权进行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旨在优化资金配置,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更充分的支持,从而保障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本次支付部分股权回购款短期内将对公司现金流产生一定影响,公司通过合理资金规划和资源调配,确保该事项在可控范围内,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