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0-028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0年2月19日,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0年3月6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9号楼国际软件大厦公司1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分别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6日9:15至2020年3月6日15:00的任意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4人,代表股份数147,745,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37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7名,代表8名股东,所持股份146,709,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94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6名,所持股份1,035,7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8%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强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7,136,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78%;反对60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274,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59%;反对60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3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47,136,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78%;反对60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274,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59%;反对60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3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2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147,136,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78%;反对60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274,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59%;反对60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341%;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3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47,136,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78%;反对60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274,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59%;反对60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3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4 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147,116,9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45%;反对62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255,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419%;反对62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5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创业板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7,136,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78%;反对60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274,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59%;反对60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3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反对60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274,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59%;反对60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3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7,135,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71%;反对6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273,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596%;反对6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4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7,055,9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32%;反对68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194,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78%;反对68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7,055,9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32%;反对68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194,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78%;反对68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7,055,9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32%;反对68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194,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78%;反对68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