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下午 4:30 在公司十一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分别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第五届董事会召集人李建忠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李建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决定选举下列人员组成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李建忠
委员:黄松涛、刘明辉、沈翎、盛忠义、陈彦彬、邹纯格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沈翎
委员:贾小梁、李志会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刘明辉
委员:贾小梁、黄松涛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贾小梁
委员:沈翎、李志会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陈彦彬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并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邹纯格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王晓明先生、关志波先生、朱超平先生、陈新先生、官云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邹纯格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邹纯格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陶勇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于明星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李建忠先生,1967 年出生,沈阳工业大学工业工程管理专业学士,澳门科
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正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
年 8 月至 1998 年 12 月,2005 年 9 月至 2007 年 7 月,历任常州东风农机集团公
司企管办主任、经营处长、集团销售公司总经理、集团国际贸易部总经理、集团
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1999 年 1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常州微特电机总厂(原
常州宝马集团)副厂长,2003 年 1 月至 2005 年 9 月,先后任北京明天控股集团
下属企业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新延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07 年 8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北京联东投资(集团)公司模板钢构事
业部 COO、北京联东模板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 年 5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本公
司副总经理,2011 年 8 月至 2012 年 2 月在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工作。2012 年 3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13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0 年 8
月至今任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中国有色金属协会钴业分会轮值会长、中国有色金属学会新能源材料发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动力电池分会副理事长。
李建忠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通过公司第二期管理层与核心骨干股权增持计划持有资管产品 400 万份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彦彬先生,1969 年出生,北京科技大学材料学专业毕业,博士学位,正
高级工程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首都科技领军人才,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1 年 7 月至 2003
年 2 月任职于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2003 年 2 月起历任公司研发部经理、技
术总监,2009 年 5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本公司研发、工程、
生产等工作。2020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2021 年 4 月起任公司董事,兼
任北京中鼎高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陈彦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705,949 股。此外,其通过公司第二期管理层与核心骨干股权增持计划持有资管产品 400 万份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邹纯格先生,1980 年出生,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硕士学位,财
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2007 年 4 月起在北京矿冶研究总院财务部任职,2012 年 5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北
京矿冶研究总院财务部副主任。2013 年 6 月加入公司,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分管本公司财务、法务风控工作,2021 年 4 月起任公司董事,兼任北京中鼎高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邹纯格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通过公司第二期管理层与核心骨干股权增持计划持有资管产品 600 万份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晓明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硕士学位,
北京市丰台区第十届政协委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5 月任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分析室助理工程师;1993 年 5 月至 2000 年 4
月先后在美国 PE 公司任销售工程师、澳大利亚 GBC 科学仪器公司任销售经理、
美国 MTI 公司任项目经理。2000 年 4 月起历任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营销总监、
市场总监,2009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