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0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关志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聘任李洪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聘任陈新先生、官云龙先生、张学全先生、陈翔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曾宪勤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其中财务负责人的聘任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洪发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曾宪勤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10-52269718
传真号码:010-52269720-9718
电子邮箱:securities@easpring.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18 区 21 号
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的情况
因任期届满,陈彦彬先生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王晓明先生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邹纯格先生因组织调动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彦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705,949 股,并通过公司 2022 年管理层与核心骨干股权增持计划、2023 年管理层与核心骨干股权增持计划合计持有资管产品 800 万份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晓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810,036 股,并通过公司 2022 年管理层与核心骨干股权增持计划、2023 年管理层与核心骨干股权增持计划合计持有资管产品 450 万份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邹纯格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通过公司 2022 年管理层与核心骨干股权增持计划、2023 年管理层与核心骨干股权增持计划合计持有资管产品 550 万份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上述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所持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陈彦彬先生、王晓明先生及邹纯格先生在担任相关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1 日
附件:简历
关志波先生,1975 年出生,内蒙古工业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毕业,学士学
位,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拉法基(中国)北京兴发水泥有限公司电气部经理。2006 年 12 月起历任公司工程部经理、生产副总监、
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2011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 年 4 月至今任
公司总法律顾问。2023 年 1 月至今任当升蜀道(攀枝花)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 3 月至今任当升科技(芬兰)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关志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通过公司 2022 年管理层与核心骨干股权增持计划、2023 年管理层与核心骨干股权增持计划合计持有资管产品 450 万份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
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新先生,1987年出生,清华大学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专业毕业,在读博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9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工艺工程师、化学工程师、运营与战略管理部经理助理、分公司经理,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当升蜀道(攀枝花)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通过公司 2022 年管理层与核心骨干股权增持计划、2023 年管理层与核心骨干股权增持计划合计持有资管产品 500 万份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
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官云龙先生,1982 年出生,北京科技大学材料学专业毕业,在读博士研究
生,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7 年 4 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研发工程师、市场工程师、市场部经理、采购副总监、采购总监、国际销售总监、当升(香港)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4 年 5 月至今任当升科技(芬兰)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官云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通过公司 2022 年管理层与核心骨干股权增持计划、2023 年管理层与核心骨干股权增持计划合计持有资管产品 450 万份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
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学全先生,1983年出生,天津大学材料学专业,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1年7月起历任研发工程师、多元材料开发部经理、锂电材料研究院副院长兼锂电材料工程技术研究院副院长。2022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锂电新材料研究院院长兼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副院长。
张学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00股。此外,其通过公司2022年管理层与核心骨干股权增持计划、2023年管理层与核心骨干股权增持计划合计持有资管产品110.83万份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翔宇先生,1980年出生,北京理工大学无机化学专业毕业,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6年10月起历任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副经理、运营部副经理、运营部经理、信息管理部经理、经贸事业部总经理助理、运营副总监、运营总监、当升科技金坛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筹建组负责人、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3年4月至今任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翔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通过公司2022年管理层与核心骨干股权增持计划、2023年管理层与核心骨干股权增持计划合计持有资管产品199.02万份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洪发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会计学专业毕业,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3年7月起先后在北京矿冶研究总院财务部、法律审计部从事核算、考核、内部审计工作。2010年8月,任北矿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任、财务总监。2015年11月起任北矿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任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李洪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曾在公司控股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