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 2013-025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71,653,200股,
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44.1177%。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7,800,000股,约占公司股本
总额的比例为2.0047%,上市流通日期2013年5月2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00号”文核准,北京三聚环保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简称“网
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00元/股。其中,网下配售5,000,000股,网上定价发行
20,000,000股。公司股票于2010年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证券代码“300072”。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变更至
97,270,000股。
根据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1年5月12日实施完毕201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7,270,0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10股,公司总股本增至194,540,000股。
根据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2年4月27日实施完毕201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4,540,000股为基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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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总股本增至389,080,000股。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份为389,080,000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184,699,375
股,约占总股本的47.4708%;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181,253,200
股,占公司股本总股本的46.5851%;高管股份3,446,175股,约占总股本的0.8857%。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法人股东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
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股东林科先生,根据上述三名股东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及招股说明书中出具的承诺:
(1)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林科、
张雪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刘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之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林科承诺:在前述承诺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根据上述承诺,上述三名股东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即将解
除限售。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
述承诺的情况。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
司也未对其进行任何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5月2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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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71,653,2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4.1177%;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7,8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04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法人股东2名、自然人股东1人。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2名法人股东中,公司董事通过法人股东北京
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科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
下:
单位:股
持有海淀科 间接持有公
序号 间接持股股东名称 在公司担任职位 备注
技股份比例 司股份比例
1 刘雷 董事长 26.60% 29,454,818.40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本次实际
序号 股东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