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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电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5

南都电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0-063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7月14日以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或当面送达的形式通知了
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的董事 9 名,实际参会的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海光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资本运作计划调整和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本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定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与会董事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审议: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0/(1+N)

  两者同时进行:P=(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数,P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859,740,893 股的30%,即 257,922,267 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7、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1,569.44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年产2000MWh 5G通信及储能锂电          65,124.39            56,844.00
        池建设项目

  2    年产2000MWh高能量密度动力锂电          81,606.00            30,000.00
        池建设项目

  3    新能源电池研发中心项目                  15,167.20            14,725.44

  4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40,000.00

                    合计                        201,897.59          141,569.44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本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本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本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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