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
之
实施情况及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七年八月
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书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重组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特别提示
一、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未实施;公司将根据市场状况启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另行编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之实施情况报告。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17.73元/股。
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数量为82,910,321股,不考虑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公司股份数量为871,554,329股。
四、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17年8月18日受理南都电源递交的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股份登记申请。相关股份登记到帐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南都电源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前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
五、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17年8月29日,限售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首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仍设涨跌幅限制。
目录
声明与承诺......1
特别提示......2
目录......3
释义......4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述 ......6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6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借壳上市,但构成关联交易......12
三、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13
第二节本次交易履行的批准程序及实施情况......14
一、本次交易方案履行的批准程序......14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14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16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更换及其他相关人员调整的情况......16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16 六、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16 七、本次交易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16 八、后续事项 ......17 九、中介机构核查意见......17第三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情况......19 一、新增股份的上市批准情况、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19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19 三、股份锁定期 ......19 释义
在本公告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南都电源 指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华铂科技 指 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
交易对方/交易对手 指 朱保义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指 南都电源向朱保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其持有的华铂科技4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南都电源拟向不超过5名(含5名)符合条件的
募集配套资金 指 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
金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南都电源与朱保义于2017年3月24日签署的
产协议》 指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南都电源与朱保义于2017年3月24日签署的
产之盈利补偿协议》/《盈利补指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偿协议》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
(2017)104号《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
《资产评估报告》 指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
涉及的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 指 为实施本次交易而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所选
定的基准日,即2016年12月31日
自南都电源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
交割 指 核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易对方将
其持有的标的资产全部过户给南都电源,并协
助南都电源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
交割日 指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至南都电源名下的工
商登记变更之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修
订)》
《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并购重组委 指 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锦天城/律师/法律顾问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天健所/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坤元评估/评估师 指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南都电源拟通过向朱保义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其持有华铂科技49%的股权,并向不超过5名(含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华铂科技100%股权。
参考《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并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的总对价确定为196,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将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支付147,000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49,000万元,具体如下:
姓名 交易对价 现金支付 股份支付 发行股份
合计(万元) 对价金额(万元) 对价金额(万元) 数量(股)
朱保义 196,000 49,000 147,000 82,910,321
注:拟支付股份数量不足一股的部分,南都电源不再向交易对方支付,由于交易对方放弃拟支付股份数量不足一股的部分,因此南都电源合计支付的对价略小于总交易对价。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支付对价的
100%,且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
金对价部分、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估值及定价
经交易双方协商,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评估对标的资产以
201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整体评估,交易双方参考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价值,协
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