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
之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纪立军 王敬敏 徐长进
王雪亮 顾洪锤 徐宗宇
薛峰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11月 27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72,000,000股
2、发行价格:5.82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419,040,0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405,173,962.27元
二、投资者认购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限售期
1 华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15,292,096 12个月
2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6,707,904 12个月
合计 72,000,000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2
特别提示...... 3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3
二、投资者认购数量和限售期...... 3
目录...... 4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7
一、公司概况......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7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7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8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8
(四)股份登记情况......9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9
(一)发行方式......9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9
(三)发行数量......9
(四)发行价格......9
(五)募集资金量......9
(六)股份锁定期......9
四、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0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10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1
(三)发行对象的获配产品情况...... 13
(四)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及交易情况...... 13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13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14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4
(二)发行人律师......14
(三)会计师事务所......14
(四)验资机构......15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16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16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16
(二)本次发行后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16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17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7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17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17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18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18
(五)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18
(六)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18
第三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20
第四节 律师关于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1
第五节 各中介机构声明...... 2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26
一、备查文件...... 26
二、查阅时间...... 26
三、文件查阅地点...... 27
四、信息披露网址...... 27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安诺其、公司、发行人指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对象、发行特定对指 以现金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不超过5名(含
象、认购方、认购对象 5名)的特定对象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海通证券
众华会计师、审计机构、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申报会计师
公司律师、发行人律师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指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行 72,000,000股A股股票的行为
募集资金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暂行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除非特别注明,本保荐
书中货币以人民币表示
特别说明:敬请注意,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AnokyGroupCo.,Ltd.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崧华路881号
法定代表人: 纪立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100006315207744
码: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安诺其
股票代码: 300067
成立日期: 1999年10月19日
销售、以电子商务形式销售化工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
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原
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包装制品,从事化
经营范围: 工专业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仓储,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资产管
理,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6年5月20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
2016年6月14日,发行人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逐项审议
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
2016年10月22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
2017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本次预案进行了修订。
公司2017年5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7年6月9
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的有效期。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2017年1月4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7年6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37号)的许可。
安诺其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新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7,200万股(含7,200万股)。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19,04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05,173,962.27 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额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2017年11月23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会师报
字(2017)第5565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7年11月2日,海通证券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开设的专项账户内已收到安诺其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获配的机构投资者及个人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人民币419,040,000.00元。 2017年11月24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17】第6312号)。截至2017年11月24 日止,安诺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419,04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866,037.73元,安诺其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