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AnokyGroupCo.,Ltd
(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崧华路 881 号)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二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04,098,360 股
2、发行价格:2.44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253,999,998.4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250,141,415.05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04,098,360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4 年 2 月 5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
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4 年 2 月 5 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特别提示...... 1
目 录...... 2
释 义...... 4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6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6
(三)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程序...... 6
(四)发行过程...... 7
(五)发行方式...... 9
(六)发行数量...... 9
(七)发行价格...... 9
(八)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10
(九)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10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11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11
(十二)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2
(十三)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3
(十四)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4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5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5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15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5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5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16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16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16
(三)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16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17
(五)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18
五、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18
(一)主要财务数据...... 18
(二)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20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21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21
(二)发行人律师...... 22
(三)审计机构...... 22
(四)验资机构...... 22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23
(一)保荐承销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3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24
八、其他重要事项...... 24
九、备查文件...... 24
(一)备查文件目录...... 24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25
释 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司、安诺其 指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安诺其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指 的行为
发行
《公司章程》 指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缴款通知书》 指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申购报价单》 指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
《认购邀请书》 指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文件》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
《股份认购协议》 指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
议》
定价基准日 指 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即 2023 年 8 月 8 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 指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国泰君安、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是由于数字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Anoky Group Co., Ltd
证券简称:安诺其
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纪立军
设立时间:1999 年 10 月 19 日
注册资本:1,050,276,214 元人民币
办公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 881 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 881 号
电话:021-59867500
传真:021-59867366 转 833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207744
电子邮件:investor@anoky.com.cn
公司网址:www.anoky.com.cn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开发和销售;从事化工产品、新材料、数码打印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仓储;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宜。
2023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重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3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三)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申请由深交所受理并收到深交所核
发的《关于受理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731 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4 年 1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安诺其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4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情况
2023 年 8 月 7 日,主承销商向其与发行人共同确定的 57 名特定对象发送《认
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发送对象包括:发行人前 20 大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20 家基金公司;10 家证券公司;5 家保险机构;2 家其他机构。
上述认购邀请文件发送范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中的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即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除应当包含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公司前二十名股东外,还应当包括下列网下机构投资者:
1)不少于 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不少于 10 家证券公司;
3)不少于 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
2、申购报价情况
2023 年 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