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豫金刚石 公告编号:2019-056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遭遇平仓
暨被动减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可能遭遇平仓导致被动减持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公司控股股东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晶”)因融资融券业务发生违约,其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的 12,048,40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95%)存在被动减持的风险。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河南华晶持有的公司股份于
2019 年 8 月 9 日首次被动减持至 2019 年 8 月 27 日已累计被动减持 6,257,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19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被动减持数量过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情况
1、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河南华晶 2019 年 8 月 9 日 3.686 924,400 0.0767%
超硬材料 集中竞价 2019 年 8 月 12 日 3.536 792,700 0.0658%
股份有限 交易
公司 2019 年 8 月 13 日 3.489 687,300 0.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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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2019 年 8 月 14 日 3.585 601,600 0.0499%
2019 年 8 月 15 日 3.406 530,900 0.0440%
2019 年 8 月 16 日 3.537 472,100 0.0392%
2019 年 8 月 19 日 3.556 422,400 0.0350%
2019 年 8 月 20 日 3.708 380,300 0.0315%
2019 年 8 月 21 日 3.643 344,100 0.0285%
2019 年 8 月 22 日 3.695 312,900 0.0260%
2019 年 8 月 23 日 3.721 285,700 0.0237%
2019 年 8 月 26 日 3.551 262,000 0.0217%
2019 年 8 月 27 日 3.718 241,000 0.0200%
合计 -- -- 6,257,400 0.5191%
注:1、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河南华晶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历年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2、股东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被动减持前,公司控股股东河南华晶持有公司股份 157,105,483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3.03%,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145,057,077 股,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12,048,406 股;其一致行动人郭留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5,264,1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7%;两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42,369,5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0% 。
本次被动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河南华晶持有公司股份 150,848,083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2.51%,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145,057,077 股,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5,791,006 股;其一致行动人郭留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5,264,1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7%;两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36,112,1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88% 。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控股股东河南华晶持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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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部分股份进行强制处置导致的被动减持,并非河南华晶主观意愿,河南华晶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
2、本次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遭遇平仓被动减持暂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但若后续河南华晶及其一致行动人郭留希先生质押股份被强制平仓、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等导致其拥有的表决权比例有所变动,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河南华晶因股票被强制平仓导致的被动减持行为发生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且在提示性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本次交易构成违规减持。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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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