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豫金刚石 公告编号:2019-072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动减持情况及
继续被动减持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可能遭遇平仓导致被动减持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公司控股股东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晶”)因融资融券业务发生违约,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048,4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95%。
2019 年 8 月 9 日-2019 年 8 月 27 日,控股股东河南华晶累计被动减持公司
股份 6,257,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191%,被动减持数量过半。公司于 2019年 8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遭遇平仓暨被动减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近日,公司控股股东河南华晶被动减持计划即将届满,公司得知其持有公司的股份存在继续被动减持的可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被动减持情况
(一)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2019 年 8 月 9 日至 2019 年 11 月 7 日,河南华晶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被动
减持,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累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10,021,600 股,被动减持比例合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0.8313%,被动减持股份未超过被动减持计划约定的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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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被动减持前,公司控股股东河南华晶持有公司股份 157,105,483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3.03%,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145,057,077 股,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12,048,406 股;其一致行动人郭留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5,264,1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7%;两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42,369,5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0%。
本次被动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河南华晶持有公司股份 147,083,883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2.20%,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145,057,077 股,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2,026,806 股;其一致行动人郭留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5,264,1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7%;两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32,347,9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57% 。
二、继续被动减持股份的情况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 2019 年 11 月 7 日收盘,公司控股股东河南华晶持有公司股份
147,083,8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0%,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45,057,077 股,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2,026,806 股。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被动减持原因:归还融资融券业务借款;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历年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日期:自本公告之日起 1 个月内;
5、拟被动减持数量和比例:不超过持有的公司 2,026,806 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0.1681%;
6、减持价格: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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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华晶一致行动人郭留希先生作为公司董事,作出如下股份限售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该部分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其该部分股份总数的 50% 。
截至本公告日,郭留希先生已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股份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控股股东河南华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强制处置导致的被动减持,并非河南华晶主观意愿,河南华晶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
2、上述股份被动减持及继续被动减持暂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但若后续河南华晶及其一致行动人郭留希先生质押股份被强制平仓、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等导致其拥有的表决权比例有所变动,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目前河南华晶和郭留希先生正在采取相关措施,以保障公司控制权稳定。
3、被动减持与控股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河南华晶的部分被动减持行为发生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且在提示性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构成违规减持。
如继续被动减持股份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或在本提示性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被动减持,则也构成违规减持。
4、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动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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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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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