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豫金刚石 公告编号:2019-033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留希先生;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9日—2019年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9日15:00至2019年5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高新区碧桃路20号30号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12,847,6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05,476,595股的67.429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34,991,6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05,476,595股的36.0846%。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77,855,9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05,476,595股的31.344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12,770,3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7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536,9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2%;反对7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8%;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12,770,3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7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536,9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2%;反对7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8%;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2,770,3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7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536,9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2%;反对7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8%;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12,770,3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7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536,9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2%;反对7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8%;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12,734,3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11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500,9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90%;反对11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0%;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2,772,3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反对7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538,9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70%;反对7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0%;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2,768,3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反对7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534,9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3%;反对7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7%;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23,275,8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反对7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536,9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2%;反对7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8%;弃权0股。
上述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其中议案八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李攀峰、黄非儿
3、结论性意见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