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豫金刚石 公告编号:2018-046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2018年5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2、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5,476,5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9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ª;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ª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1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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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5日;
2、除权除息日:2018年7月6日;
3、红利发放日:2018年7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7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42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 01*****381 郭留希
3 08*****070 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 08*****247 北京天空鸿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 01*****019 朱登营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6月27日至登记日:2018年7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郑州市高新开发区长椿路23号郑州高新企业加速器产业园C5-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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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咨询联系人:张凯、罗媛媛
3、咨询电话:0371-63377777
4、传真电话:0371-63377777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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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