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的审核意见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认真审核了《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监事:余淑英 、方建勇、 陈 伟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