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19 号)核准,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664,781 股,发行价格为 26.5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468,999,935.55 元。
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 9,379,998.71 元后,已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前汇入本公司如下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
银 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达濠支行 2003021129200043136 200,0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671765640959 200,00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694499237 59,619,936.84
合 计 -- 459,619,936.84
公司收到的上述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2,686,245.92 元后(包括保荐费
1,000,000.00 元、律师费 1,200,000.00 元、会计师费 240,000.00 元、登记费 17,664.78 元、印
花税 228,581.14 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6,933,690.92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5]第 5-00024
号)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
(1)2014 年 7 月 10 日,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万元)
1 年产 240 万平方米节能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40,851 38,943
2 补充流动资金 8,000 8,000
合计 48,851 46,943
(2)2015 年 7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以滚存使用。
(3)2015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4,626,518.21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4)2016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状况调整年产240万平方米节能膜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调整后项目预计于2016年12月完成建设。
(5)2016 年 5 月 3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于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240 万平方米节能膜生产线建设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变更为汕头市东通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收购李伟明、郑少东、姚妙菲及曾婵香合计持有的汕头市东通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
(6)2016 年 6 月 14 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为 2016 年 7 月 14 日),公司将 15,000 万
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完毕。
(7)2016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以滚存使用。
(8)2017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状况调整年产
240 万平方米节能膜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调整后项目预计于 2017 年 4 月完成。
(9)2017年4月12日(到期日为2017年6月27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的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详见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已全部归还完毕。
(10)2017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期状态下,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83,367,726.17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实际补充流动资金时,在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账户。
(11)2017 年 5 月 2 日,公司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82,00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达濠支行(账号:2003021129200043136)42,000,000.00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账号:694499237)40,000,000.00 元。
(12)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合计 3,447,768.07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 2,003,642.99 元及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1,444,125.08 元),至此,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度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注销。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35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期限 6 年、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 9,500,000.00 张,募集资金总额 950,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
用 24,450,000.00 元后,已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前汇入公司如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银 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391680100100026855 925,550,000.00
合 计 -- 925,550,000.00
公司收到的上述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3,895,000.00 元后(包括会计师费用
450,000.00 元、律师费用 2,900,000.00 元、资信评级费用 250,000.00 元、发行手续费 95,000.00
元、信息披露费用 200,00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1,655,000.00 元。以上募集资
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8 月 2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8]
第 5-00011 号)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
(1)2017 年 11 月 24 日,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高阻隔膜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82,140 71,277
2 补充流动资金 23,723 23,723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