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4
债券代码:123012 债券简称:万顺转债
债券代码:123085 债券简称:万顺转 2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万顺转 2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 年 8 月 29 日,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万顺转 2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9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期限 6 年。截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9,000,000.00 张,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0,000.00 万元,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 1,737.4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262.55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5-00030 号《验资报告》。
2020 年 3 月 18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年产 7.2 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 141,914.43 63,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27,000.00 25,262.55
合计 168,914.43 88,262.55 注
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262.55 万元,因此上表根据募集资金净额相应进行调整。
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情况
(一)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投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进度(%)
年产 7.2 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 63,000.00 56,582.36 89.81%
生产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25,262.55 25,262.55 100%
合计 88,262.55 81,844.91 ——
(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情况
项目名称 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
使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年产 7.2 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二期) 2023 年 8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注:年产 7.2 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分一期 4 万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和二期 3.2
万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日。其中,一期己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原因
年产 7.2 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二期)原计划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项目建设处于收尾阶段,主设备三台铝箔轧机中两台轧机开始进入有负荷调试阶段,剩余一台轧机近期安装完成后将安排调试。由于市场客观因素影响,部分生产设备的制造、安装调试进度略比原计划延后。
鉴于上述实际情况,公司对年产 7.2 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二
期)实施进度予以调整,调整后计划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
(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影响
本次调整万顺转 2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将影响年产 7.2 万吨高精度
电子铝箔生产项目(二期)的投入使用时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调整万顺转 2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不会对已有项目规划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万顺转 2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年产 7.2 万吨高
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二期)原计划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由于市场客观因素影响,部分生产设备的制造、安装调试进度略比原计划延后。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年产 7.2 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
产项目(二期)实施进度予以调整,调整后计划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万顺转 2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万顺转 2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不会对已有项目规划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万顺转 2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不会对已有项目规划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调整万顺转 2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调整万顺转 2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公司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万顺转 2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一)《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万顺转 2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