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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丝: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25

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三维丝  公告编号:2018-138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因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股
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三维丝,证券代码:300056)已自 2018
年 3 月 1 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8)、《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54)、《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20)。
停牌期间,公司已与标的公司辽宁鸿盛环境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多次沟通有关
标的公司和合作方案的相关情况,努力推进合作进程,同时持续对接相关中介机
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涉及重组事项的相关资产
进行了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鉴于短期内无法与交易标的的股东就交易价格、业绩承诺及补偿方式、对价
支付进度等核心交易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并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5 月 25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相关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辽宁鸿盛环境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宋朋泽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00051753141A
4、注册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智新街西 101 号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成立日期:2012 年 8 月 7 日
7、经营范围:研发环保科技材料;生产销售过滤袋,空气及水过滤材料,
除尘器,水处理设备,脱硫脱硝设备,工业烟尘治理,脱硫、脱硝、除尘工程建
设,滤袋安装服务及维修,除尘设备安装及维护,第三方治理运营管理服务,除
尘布袋的回收,上述产品包装业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
8、与公司的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辽宁鸿盛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二)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1000 万元,股东为宋朋泽、鞠东升,其中宋朋泽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5565 万元,持股比例为 50.59%,鞠东升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5435
万元,持股比例为 49.41%。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宋朋泽。
(三)交易对方情况
宋朋泽,身份证号码:21080219730507**** 
(四)标的公司行业背景
标的公司坐落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辽宁省营口市高新产业园区内,
园区系辽宁省对外开放重要举措“五点一线”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标的公司接
临滨海路,毗邻营口港区,水陆交通便利,占地 11 万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 4.3
亿元,员工 700 余人,其中研发、技术、品质管理人员 200 多人,是国内唯一一
家集高性能高温除尘滤料研发、制造、检测、销售、服务及玻璃纤维、玄武岩纤
维、PTFE 高分子纤维生产、销售、除尘器服务为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标
的公司已经通过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 14001 环境体系认证,并连
续七年被评为辽宁省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优秀民营企业等荣
誉称号,银行资信等级评定为 AAA,是中国环保产业协会、中国水泥协会、中国
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袋式除尘委员会、辽宁对外贸易协会、中国玻璃纤维工
业协会、中国玻纤情报网、中国电力行业协会等会员单位。
(五)交易背景和目的
标的公司与公司经营范围均为环保行业,所从事的主业带有较高的相似度,
在当前国家重视环保的利好政策下,借助资本市场实现外延式并购是公司实现快
速发展的有效途径,如能顺利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则有助于公司强化主业竞
争优势,改善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发挥协同效应,增强技术优势,拓展业务领域,
提升资产质量与持续盈利能力。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够获得成功,公司各方面
水平都将得到提升,业务领域、管理经验和人才优势将得到拓展和增强,有利于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市场拓展能力、资源控制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
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
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六)意向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目的
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抓住国家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的市场机遇,抢
占环保领域的制高点,公司拟收购辽宁鸿盛玻纤滤料核心技术及资产,共同做大
做强环保事业,在合作中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2、合作原则
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时,即为双方战略合作关系确立之日;双方建
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利用自身优势通过业务合作与创新,共同做大
做强,实现共同发展。
3、合作模式及价格
双方一致确认:双方签署本协议进行合作有利于促进双方在环保行业的共同
发展,化红海战略为蓝海战略,双方将共同推进相关合作事宜并有序安排布署整
合工作;本协议为框架性约定,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收购价格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收购方式为现金收购,具体合作方案和合作细节
以双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4、保密义务
鉴于公司系上市公司,须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规则,且对相关事
项保密有利于双方的共同利益,双方同意对合作商谈中及推进中所获知信息予以
保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信息披露事务。
5、违约责任
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按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
任。
(七)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八)是否构成控制权变更的说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停牌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已与标的公司辽宁鸿盛环境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多次沟通有关
标的公司和合作方案的相关情况,努力推进合作进程,同时持续对接相关中介机
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涉及重组事项的相关资产
进行了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三、公司股票复牌的原因
鉴于短期内无法与交易标的的股东就交易价格、业绩承诺及补偿方式、对价
支付进度等核心交易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为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5 月 25 日(星期
五)开市起复牌。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当期业绩无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
营规划及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结合实际需求,不断拓展业
务机会,实现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和长远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五、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22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三维丝,证券代码:300056)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复牌后,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
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承诺自本次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