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2 证券简称:中青宝 公告编号:2019-002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现金收购宝腾互联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宝”或“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为进一步深化公司云计算业务的发展,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2月16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收购宝腾互联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50,000万元收购宝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德科技”)持有的深圳市宝腾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腾互联”)10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资产”)。2017年6月27日,宝腾互联已办理完成章程变更备案等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日、2017年6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现金收购宝腾互联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057)、《关于宝腾互联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
二、交易价格支付方式及进展情况
根据中青宝与宝德科技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中青宝向宝德科技支付现金价款总计人民币50,000.00万元,其中,协议签署之后3个工作日内,中青宝应向宝德科技支付第一期现金价款即交易价格的25%,即人民币12,500.00万元;目标资产完成交割之后30个自然日内,中青宝向宝德科技支付第二期现金价款即交易价格的26%,即人民币13,000.00万元;交易价格余额,即第三期人民币24,500.00万元以剩余现金价款(即交易价格的49%)为总数上限按如下方式支付:
(1)由双方一致认可的注册会计师于2017年度结束后对宝腾互联实际净利润数予以核算,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前述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的30个自然日
内,由中青宝向宝德科技支付相应现金价款,计算公式为:(2017年度完成的实际净利润数÷盈利补偿期间全部的承诺净利润预测数)×49%×交易价格。如2017年度宝腾互联出现亏损,中青宝即不向宝德科技支付相应现金价款。
(2)由双方一致认可的注册会计师于2018年度结束后对宝腾互联实际净利润数予以核算,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前述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的30个自然日内,由中青宝向宝德科技支付相应现金价款,计算公式为:(2018年度完成的实际净利润数÷盈利补偿期间全部的承诺净利润预测数)×49%×交易价格。如2018年度宝腾互联出现亏损,中青宝即不向宝德科技支付相应现金价款。
(3)由双方一致认可的注册会计师于2019年度结束后对宝腾互联实际净利润数予以核算,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前述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的30个自然日内,由中青宝向宝德科技一次性支付剩余现金价款(如有)。双方同意,上述(1)及(2)支付方式各自的计算结果总数不得超过剩余未付的交易价格。
中青宝已按协议支付第一期、第二期、第三(1)期应付价款。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月21日出具的XYZH/2019SZA30003号《关于深圳市宝腾互联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实际净利润的专项审核报告》,宝腾互联2018年度扣非后实际净利润为34,280,042.03元,根据计算中青宝应向宝德科技支付第三(2)期现金价款76,100,834.49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向宝德科技累计支付331,548,059.67元。
关于收购宝腾互联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后续进展,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