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3-076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6 人;
2、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1,125,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011%。
3、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流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6 名激励对象办理 1,125,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一)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0 年 12 月 22 日、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0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10,798.2357 万股的 2.98%。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65 人,首次授予 2,79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52%,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4.55%;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0 人,预留授予 51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46%,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5.45%;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4.15 元/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6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6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5%
起 2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8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5%
起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0 个月后的
第三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5%
起 5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52 个月后的
第四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5%
起 6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5%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5%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5%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
第四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5%
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归属条件如下: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 营业收入同比 2020 年增长不低于 15%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 营业收入同比 2020 年增长不低于 30%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 营业收入同比 2020 年增长不低于 45%
第四个归属期 2024 年 营业收入同比 2020 年增长不低于 60%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完成度 M 各考核年度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N
当 M<80%时 N=0
当 80%≤M<95%时 N=65%
当 95%≤M<100%时 N=80%
当 M≥100%时 N=10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如果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的行为,则计算考核条件时应剔除相关行为产生的影响。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确认归属系数。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定分为 S、A、B、C、D 五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绩效评定 S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00% 100% 100% 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N×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2、2020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 月 2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3、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