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收到公司
副总经理杨转筱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杨转筱女士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杨转筱女士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杨转筱女士原定任期为 2020 年 5 月 21 日至 2023 年 5 月 20 日。截至本公告日,杨转
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800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配偶及其他直系家属未持有公司股份。
杨转筱女士离职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