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1-065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备忘录第 8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预留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备忘录第 8 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预留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对预留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预留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起在公司内部发布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一文,将公司本次拟预留
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预留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截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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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预留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预留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预留激励对象与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预留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拟预留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预留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预留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规定的预留激励对象条件。
2、预留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预留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子公司任职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预留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条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预留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人员。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