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 市 地 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合康新能
股 票 代 码: 30004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叶进吾
通 讯 地 址:浙江省乐清市乐成镇南岸村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通 讯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浏翔公路 918 号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
签 署 日 期: 2021 年 11 月 1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合康新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分析......11
第七节 其他重大事项......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13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附表一 ......15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叶进吾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合康新能 指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丰集团 指 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美的暖通 指 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概况
1、姓名:叶进吾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3231967********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乐成镇南岸村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2、名称: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嘉定区浏翔公路 918 号
法定代表人:叶进吾
注册资本:112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5420460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塑料制品、金属制品、陶瓷制品、涂料、电气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的制造销售,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自有房屋租赁,从事塑料制品、金属制品、陶瓷制品、涂料、电气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2 年 01 月 28 日
主要股东及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丰集团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叶进吾 3561.6 31.8%
叶纶 2654.4 23.7%
葛银汉 1500.8 13.4%
叶进三 1299.2 11.6%
叶宣明 1288 11.5%
叶剑红 896 8%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概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叶进吾 男 中国 执行董事
叶余龙 男 中国 监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叶进吾系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叶进吾持股上丰集团股份31.80%,叶进吾持股合康新能 1.27%。上丰集团持股合康新能 3.79%。
叶进吾
31.80%
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1.27%
3.79%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有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022,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时间为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叶进吾已减持 637,200 股,仍持有合康
新能股票 13,309,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07556%。上丰集团减持 0 股,仍持有合康
新能股票 41,800,355 股,占公司总股本 3.79244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5,110,055股,占公司总股本 4.9999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到期,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且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1年11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63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57812%,减持均价为7.545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 合计减持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总数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上丰集团 41,800,355 3.792443% - - - 41,800,355 3.792443%
叶进吾 13,946,900 1.265368% 2021.11.11 637,200 0.057812% 13,309,700 1.207556%
合计 55,747,255 5.057811% 637,200 0.057812% 55,110,055 4.99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力的情况及是否需要有关部门批
准
2021 年 1 月 26 日,上丰集团将其持有的合康新能 41,800,355 股股票全部质押给
美的暖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质押尚未解除。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叶进吾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持有公司股
份比例由 5.057811%减少至 4.99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股权变动
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四、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2020 年 3 月 25 日,美的暖通与上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进吾、刘锦成共同签
署《股份转让协议》。美的暖通取得上丰集团持有的 197,543,645 股公司股份,刘锦成
先生持有的 11,141,773 股公司股份,合计取得 208,685,418 股。同时,叶进吾、上丰
集团与美的暖通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和《表决权委托期限调整协议》。根据《表
决权委托协议》及《表决权委托期限调整协议》的约定,上丰集团、叶进吾先生将合
计持有的 55,747,255 股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美的暖通,委托期限为本
次交易的股份完成交割之日起 18 个月。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表决权委托期限已届满,双方未签订新的协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