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7 证券简称:天源迪科 公告编号:2023-11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聘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依照公司实际审计需求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4)历史沿革: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源自于 1985 年 10 月
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2009 年 11 月 26 日,为适应形势发
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
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8
月 31 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9 月,根据财政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1 月3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
[2011]0101 号批复。2012 年 2 月 9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5)业务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3.业务规模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 万元
2021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 万元
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家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 万元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
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8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39 次、自律监
管措施 3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俊祥,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3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28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俊祥,详见“项目合伙人简历”。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燕燕,2021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其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朱娟,2003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12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次。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执业资质,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执业资质,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续聘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年报及其他事项相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