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18-042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三期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宙邦”)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宙邦”)近日与惠州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1304-D-[2018]055)。惠州宙邦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人民币3,920万元的价格取得宗地编号为DYW20180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总面积为59,000平方米。
上述交易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惠州三期项目投资事项已经过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惠州宙邦三期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二、受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1、出让方:惠州市国土资源局
2、宗地编号:DYW201801
3、土地位置:惠州大亚湾区石化区C4地块
4、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5、宗地总面积:59,000平方米
6、出让年限:50年,自出让方按合同约定条件向惠州宙邦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7、出让价格:3,920万元人民币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受让的土地拟用于建设年产5万吨绿色溶剂联产2万吨乙二醇项目,拟建
设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的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建成后能够解决公司主业的关键原材料配套问题,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备查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