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ST 天龙 编号:2024-082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于专业判断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确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5)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6)截至2023年末,中兴华有合伙人189人,注册会计师968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89人。
(7)截至2023年末,中兴华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
(8)2023年度,中兴华服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4家,审计收费15,791.12万元,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其中建筑业上市公司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
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 37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 3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蒲登溱,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行业多年,近三年签署过多家新三板公司审计及大型国企审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栗海洲,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6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近三年签署过多家新三板挂牌审计及大型国企审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思,2006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至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民和牧业、铁岭新城、青鸟消防、双杰电气、博信股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蒲登溱、签字注册会计师栗海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思最近3年受到0次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定价是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90万元,预计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合计12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核查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确定。
(三)生效日期
说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