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华谊兄弟 公告编号:2011-058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腾讯战略合作暨重大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交易情况: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甲方”)与深圳市腾讯计算
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腾讯”或“乙方”)就具体项目加强合作的相关事宜达
成意见,并于 2011 年 12 月 22 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
如下:
1、协议当事方:公司与腾讯
2、战略合作项目:
(1) “华谊兄弟专区”频道的建设和运营:由乙方负责在乙方平台为甲方开
通“华谊兄弟专区”频道,用于全面整合甲乙双方合作的影视剧内容,相关视频,
花絮,艺人信息等资源。
(2)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授权播映:
电视剧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授权播映:公司同意将其合法拥有著作权的经典电
视剧(共 800 集)和新出品的《连环套》、《花木兰》(暂定剧目)等电视剧的独
占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腾讯,上述电视剧的剧目名称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合作
细节及授权内容明细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约定。
电影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授权播映:公司同意将其合法拥有著作权的《逆战》、
《LOVE》(暂定剧目)等电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非独占授予腾讯,上述电影的剧
目名称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合作细节及授权内容明细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约
定。
上述电视剧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电影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授权使用费总额为人
民币壹亿贰仟壹佰陆拾万元整(RMB121,600,000.00)。
(3)影视剧的投资拍摄:
双方同意由乙方参与投资双方共同选定的电视剧,并且同意将该剧信息网络
传播权独占性授权给乙方,上述电视剧的剧目名称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合作细
节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约定。
双方同意在 2012 年度由甲乙双方共同投资拍摄一至两部电视剧,由乙方负
责该等电视剧新媒体版权经营,甲方负责该等电视剧的电视播映权以及其他相关
版权经营,上述电视剧的剧目名称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合作内容由双方另行签
署协议约定。
(4)大剧精细化运营与整合营销:
双方同意共同选择两部电视剧采用新的运营模式进行经营,并且该两部电视
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授权给乙方,上述电视剧的剧目名称由双方协商确定。
具体合作内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约定
甲乙双方利用各自优势资源,通过乙方的九大平台对双方合作的影视剧内容
实施多平台联动的立体化整合营销策略。具体营销合作细节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
本协议下的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5)宣传及推广:双方同意通过官网、微博、网络聊天、微访谈、小游戏
互动等各种网络及新媒体方式共同对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影视剧进行宣传和推广。
3、合作模式:双方同意就战略合作项目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合作,并且将在
本协议约定的原则下,就战略合作项目的具体合作内容、合作形式等具体事务另
行签订本协议下的具体合作补充协议。
4、违约条款: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之任何条款而导致、引致、关联或发
生致使本协议其他方遭受任何损失、索偿、损害(包括亏损、关联损失、利息、
违约金、罚款和金钱惩罚)而引致之一切费用及责任,由违约方负责弥补及赔偿
其他方之一切损失。
5、重要条款:甲乙双方将在本协议的原则下,就战略合作项目的具体事务
另行签订具体合作协议。若具体合作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应以具体合作
协议为准。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生效条款: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腾讯就影视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发生的交易金
额:
年度 销售额(元)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
2011 年(截止 9 月 30 日) 2,050,000.00 0.43%
2010 年 1,150,000.00 0.11%
2009 年 130,000.00 0.02%
三、本次交易事项的意义:
1、本次交易事项的履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增加公司经营收入,有
利于巩固和加强公司的业务渠道,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 本次交易事项的履行属于内容和渠道的强强合作,是公司在新媒体领域
里作出的又一重大举措,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了公司的产业布局。
3、本次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交易
事项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交易涉及金额尚未达到董事会审核权限范围,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即生
效。
五、风险提示:
1、公司与腾讯就战略合作项目已经签署了框架性协议,对合作项目具体内容
的约定还需要双方另行签署具体合作协议约定,由于具体合作项目涉及内容存在
不确定性,因此具体合作协议的履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合作协议的签署及履
行情况予以披露。
2、上述交易事项履行过程中存在受不可抗力或违约责任影响的风险。
3、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