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证券代码:300023 证券简称: 宝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4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廊坊富邦德石油机械制
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富邦德”)于2010年5月31日签订了有关五套50 DB常温电控系统
的合同,合同总金额为3,765万元人民币。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配套时间为2010 年9 月-2010 年10 月。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本合同的供货时间存在廊坊富邦德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根据最终用户要求变更
而使得供货时间提前或推后的情况。
4、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2010年度经营成果会产生有利和积极的影响。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廊坊富邦德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是北京富邦德石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富邦德石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富邦德”)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U13幢(住宅)楼17层2002室
法定代表人:刘延庆
注册资本:1000万元2 / 3
主营业务: 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
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公司名称:廊坊富邦德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厂工业园区南区
法定代表人:刘延庆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石油专用设备制造与修理;销售电子产品、环保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
化学品);提供油田工程、设备安装的技术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经营进出口业务。
2、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
公司与廊坊富邦德2008年度和2009年度未发生类似业务。2007年12月20日,公司与其实
际控制人北京富邦德签订4套极地50DB电控系统供货合同,合同金额为 5,120万元人民币。
2008年9月5日公司与北京富邦德签订1套电控系统配套供货合同,合同金额为37万元人民币。
根据上述合同的规定,本公司2008年向北京富邦德销售共计4,407.69万元(不含税),占2008
年营业收入的32.81%;
2008年3月18日,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北京富邦德签订4套极地50DB电控系统供货合同,
合同金额为4,920万元人民币;并分别在2008年9月28日,2009年4月8日与北京富邦德签订了
技术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为4.44万元;根据上述合同的规定,本公司2009年向北京富邦德销
售共计4,209.57万元(不含税),占2009年营业收入的36%。
3、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富邦德是国内一家从事销售机械设备的企业,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较好,
具备履约能力。而廊坊富邦德是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富邦德及廊坊富邦德与本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时间:2010年5月31日
2、合同标的:五套50DB常温电控系统
3、合同金额:3,765万元人民币3 / 3
4、合同生效时间:2010年5月31日
5、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供货时间为2010年9月至2010年10月
6、 货物检验及接受: 公司在合同产品每批发运前10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
形式通知廊坊富邦德,合同产品到达配套地点后,由合同双方代表共同对货物进行组
织安装,调试和检验,并由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7、 培训和售后服务: 关于培训和售后服务,双方已在合同中做了详细规定。
8、 付款方式:买方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10%预付款,最终用户的代表在国
内总装现场验收并发货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80%款项,质保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
如果无质量问题,支付10%质保金。
9、合同条款中已对相关的违约责任和质量保证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供货时间在2010年。根据本公司的收入确认方式:本合同的批次产品发货
并取得客户的书面验收文件时,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公
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己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并
且公司能够可靠计量收入金额及成本,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此时即可按发出商品
的金额全额确认收入。因此,该合同将主要对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直接的影响。
2、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石油钻机电控系统设计和产品开发、制造与销售。该合同的签署是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该合同的履行不会导致公司对合同当事人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独立性。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承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 一O 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