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编号:2021-121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峰科技”或“公司”)股
票(证券简称:吉峰科技,证券代码:300022)交易价格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
2021 年 12 月 2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
二、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
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近期吉峰科技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的相关议案。《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于2021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有序地推动该事项。
3、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关于吉峰科技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5、近年来知名企业如三一重工、柳工、比亚迪、潍柴动力、碧桂园等纷纷跨界进入高端智能农机制造;11 月 29 日,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召开农机装备补短板工作推进会议,明确提出“着眼全产业链强化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加快补齐短板弱项,促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更好支撑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吉峰科技作为拥有全国化网络渠道的农机企业,主营业务就是各种传统与新型农机装备的销售服务、推广应用及高端保护性耕作农机具的研发制造,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在正常进行,不会因上述事项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
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7、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8、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除已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和协议
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