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5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公告编号:2020-064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
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尔眼科”)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5月27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磐信(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2号),批复内容主要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磐信(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2,892,008股股份、向磐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2,892,008股股份、向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3,347,732股股份、向潍坊目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181,776股股份、向李马号发行6,785,498股股份、向尚雅丽发行2,399,89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1,020万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鉴于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由原27.78元/股调整为21.25元/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由原
59,498,917股调整为77,782,588股,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公告的《关于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人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联系人:黄强
电 话:0731-85136739
传 真:0731-85179288-8039
邮 箱:zhengquanbu@yeah.net
2、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顾问主办人:丁明明、廖逸星、肖家嵩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 话:010-56839453、010-56839579
传 真:010-56839400
邮 箱:wangyiqi@htsc.com、yanxi@htsc.com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