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015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公告编号:2017-109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99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建惠、黄强
电 话:0731-82570739
传 真:0731-85179288-8039
邮 箱:zhengquanbu@yeah.net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吕洪斌、季李华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袁新熠
电 话:0755-82492260
邮 箱:yuanxinyi@htsc.com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