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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泰岳:关于全资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0

神州泰岳:关于全资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02        证券简称:神州泰岳        公告编号:2024-030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法院已一审判决,一审被告上诉。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3.涉案的金额: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神州泰岳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就与大唐半导体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微电子”)、北京实利通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利通和”)之间的合同纠纷,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要求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实利通和支付合同款项及相应违约金,合计涉案金额约70,343.75万元,案件数量合计50个。2023年12月、2024年4月,公司陆续收到50个涉诉案件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金额合计约37,953.12万元(不包括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及利息,其中,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在对应案件中实利通和的应付款项不能返还部分的二分之一向北京神州泰岳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18日、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9日、2024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关于全资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2023-038、2023-039、2024-020)。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上诉状》,涉及50个已一审判决案件之中5个案件。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上述案件民事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提出上诉。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因本案件现处于上诉阶段,判决结果尚不确
定。公司与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实利通和50个涉诉案件相关的应收账款,已在此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公司诉讼及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神州泰岳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就与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实利通和之间的合同纠纷,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要求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实利通和支付合同款项及相应违约金,合计涉案金额约70,343.75万元,案件数量合计50个。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2023年12月、2024年4月,公司陆续收到50个涉诉案件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金额合计约37,953.12万元(不包括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及利息,其中,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在对应案件中实利通和的应付款项不能返还部分的二分之一向北京神州泰岳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9日、2024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2023-038、2023-039、2024-020)。

  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公司陆续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上诉状》,涉及45个已一审判决案件,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上述案件民事判决,向北京一中院提出上诉。相关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2023-041、2024-001、2024-002、2024-004)。
    二、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上诉状》,涉及50个已一审
判决案件之中5个案件。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上述案件民事判决,向北京一中院提出上诉,《上诉状》主要内容如下:

  (一)各方当事人

  上诉人(一审被告):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北京神州泰岳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实利通和

  受理机构:案件现处于上诉阶段,尚未二审受理。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北京一中院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第三项,改判驳回北京神州泰岳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要求大唐半导体或大唐微电子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

  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北京神州泰岳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实利通和按败诉比例承担,本案保全费用由北京神州泰岳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小额诉讼事项,涉诉金额累计为1,303.73万元,其中公司作为被告涉诉案件金额累计为757.28万元,均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本案件现处于上诉阶段,判决结果尚不确定。公司与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实利通和50个涉诉案件相关的应收账款,已在此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公司诉讼及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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