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40 证券简称:楚天龙 公告编号:2022-036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为 7,839.3115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2 元,募集资金总额 362,176,191.3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980,691.30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04,195,500.00 元。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03 月 15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5
号),确认了以上事项。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号
1 智能卡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17,805.88 3,740.57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4,613.67 2,554.51
3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合计 30,419.55 14,295.08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2022 年 0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同时结合内外部环境因素,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公司募投项目“智能卡生产基地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4 年09 月,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4 年09 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时间 状态的时间
1 智能卡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2022 年 09 月 2024 年 09 月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2023 年 03 月 2024 年 09 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1、智能卡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智能卡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厂房目前正处于施工阶段,项目所需设备的采购工作亦在逐步开展。由于本项目建设施工方案的审核出现延期,部分厂房建筑取得审批报建手续较晚;此外受新冠疫情影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时,工地等人员聚集区域须暂停施工,建筑材料、工程机械等无法如期进入施工现场,且部分施工材料出现供应紧张及价格上涨的情形,公司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进一步延迟了施工进度,预计本项目 2024 年 09 月份整体完工。
2、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主要建设内容为研发场地购置及招聘研发人员等,公司已陆续招聘研发人员开展研发活动,由于疫情影响,人员招聘周期、到岗培训等工作周期延长,且公司慎重选择购置研发场地,目前仍在考察对比及多方商洽中,预计本项目 2024 年 09 月建设完毕。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推动相关募投项目的建设,促进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强化和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五、专项意见情况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银河证券认为:
1、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针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与决策程序。
2、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