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2-027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8,286,028.92 元,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为195,713,632.17 元。公司合并报表 2021 年度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67,609,009.83 元,减去 2021 年已实施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股利 66,002,592.40
元及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19,571,363.22 元,2021 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460,321,083.13 元;母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98,636,444.23
元,减去 2021 年已实施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股利 66,002,592.40 元及按母公司
会计报表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9,571,363.22 元,2021 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408,776,120.78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
低的原则,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08,776,120.78
元。
综合考虑公司对投资者持续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03,836,5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0,306,926.64 元,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且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同时,公司在结合当前经营状况、投资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诉求。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且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