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EBEI SINOPACK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昌盛大街 2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数 不超过 2,666.6667 万股,不进行老股转让,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
监会核准数量为准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时间 2020 年 12 月 22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0,666.6667 万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承诺:
1、除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
其他有权机构的要求而需进行股权划转、转让等导致本公司所持公
司股份发生变动的情况外,自中瓷电子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中国电科
已间接持有的中瓷电子的股份,也不由中瓷电子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中瓷电子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
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
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中国电科间接持有中瓷电子股票的锁定期限
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科十三所承诺: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 1、除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有权部门的要求而需
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进行股权划转、转让等导致本单位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情况
诺 外,自中瓷电子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单位已持有的中瓷电子的股
份,也不由中瓷电子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中瓷电子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
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
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单位持有中瓷电子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
延长六个月。
公司股东电科投资、中电国元承诺:
1、除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有权部门的要求而需
进行股权划转、转让等导致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情况
外,自中瓷电子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中瓷电子的股
份,也不由中瓷电子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中瓷电子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
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
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持有中瓷电子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
延长六个月。
公司股东泉盛盈和承诺:
自中瓷电子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瓷电
子的股份,也不由中瓷电子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股份锁定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付花亮、张文娟、邹勇明、梁向阳、董惠、周水杉还承诺:“自
中瓷电子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瓷电子的股
份,也不由中瓷电子回购该部分股份。
中瓷电子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
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
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
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
自动延长六个月。”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赵东亮承诺:“自中瓷电子的股票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瓷电子的股份,也不由中瓷电
子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中电信息承诺:
自中瓷电子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中瓷电子的股份,
也不由中瓷电子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12 月 14 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为概要性提示投资者需特别关注的公司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
一、股份锁定及限售承诺
(一)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股份锁定承诺
“1、除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有权机构的要求而需进行股权划转、转让等导致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情况外,自中瓷电子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中国电科已间接持有的中瓷电子的股份,也不由中瓷电子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中瓷电子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中国电科间接持有中瓷电子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二)控股股东中国电科十三所股份锁定承诺
“1、除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有权部门的要求而需进行股权划转、转让等导致本单位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情况外,自中瓷电子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单位已持有的中瓷电子的股份,也不由中瓷电子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中瓷电子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单位持有中瓷电子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
长六个月。”
(三)机构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1、股东电科投资、中电国元承诺
“除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有权部门的要求而需进行股权划转、转让等导致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情况外,自中瓷电子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中瓷电子的股份,也不由中瓷电子回购该部分股份。
中瓷电子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