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1-003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1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1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11.27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508,277,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50,096,083.2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58,180,916.7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 41709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管理专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预计募集资金投入
1 面向新业务应用的技术研究项目 19,219.01 17,088.79
2 新一代应用安全支撑平台建设项目 24,571.23 21,847.77
3 营销网络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7,739.36 6,881.53
合计 51,529.60 45,818.09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优化经济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品种,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要求,且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和授权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现金管理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收益分配方式
产品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因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并将加强对相关产品标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闲置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批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期间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认为:吉大正元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