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4-080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对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43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439,127 股,每股发行价为 15.7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970.87 万元,扣除含税承销费用 80.00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 17,890.87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到
账。此外,公司本次相关发行费不含税金额 307.38 万元(含前述承销费用),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此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7,663.49 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2023]5368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情况实施专户管理。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
商银行北京分行”)和招商证券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开设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3190010461070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公告》(2023-099)。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注销前账户余额 存续状态
(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431900104610708 补充流动资金 0.00 本次注销
司北京大运村支行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专用账户中已无余额,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履行义务,本次注销后,公司与招商证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