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4-
052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配相关事宜。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90,416,332.40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3,829,051.59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737,043,097.37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
分配利润为 720,328,877.31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646,626,764.97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636,499,825.72 元。
为保持分红的连续性,提高分红水平,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综合考虑股东利益,拟定的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5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现有股本 111,779,154 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
5,030.06 万元(含税),占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 60%,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股票期权行权、股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1、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
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快速成长的经营成果;本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定期)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本次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现金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分红回报规划》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时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定期)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