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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1-12-08

联泓新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泓新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 2022 年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担保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联想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控股”)拟在 2022 年度(自 2022 年 1 月 1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 亿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将根据实际担保金额及期限,按年费率 0.1%的标准向联想控股支付担保费。

  联想控股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4 年 11 月 9 日;法定代表人:宁旻;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122986;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35,623.09 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 2 号院 1 号楼
17 层 1701;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实际控制人:联想控股无实际控制人。

  3、关联关系:联想控股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4、经查询,联想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财务状况

  联想控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为 65,173,277.13 万元、净资产为
8,667,319.89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41,756,685.21 万元、净利润为 878,246.53
万元;2021年6月30日经审阅总资产为66,302,465.63万元、净资产为8,922,092.48
万元,2021 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 22,856,527.11 万元、净利润为 1,025,416.38 万
元。
三、关联担保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采用市场化定价,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公允、合理、互利的原则,参照可比同类交易及市场价格,按年费率 0.1%的标准支付担保费,定价公允合理。

四、关联担保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联想控股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保障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费率系在参照可比同类交易及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经公司与联想控股协商一致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本年与联想控股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与联想控股及其关联方累计已
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75,499.18 万元,其中关联担保 40,000.00 万
元、关联采购 17,325.53 万元、关联租赁 324.65 万元、关联投资 17,849.00 万元,
以上均为已履行公司相应审议程序的关联交易事项。
六、履行程序情况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2022 年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关联方联想控股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贾义真                                幸  科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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