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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1-12-08

联泓新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泓新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联泓新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0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36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8,874.5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874.56 万元后,公司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1,000.00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全部到位,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 日验资报告》
(XYZH/2020BJAA110018)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105,243.97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已使用募集
                                    (原计划)    (调整后)      资金金额

    10 万吨/年副产碳四碳五综合利

 1  用及烯烃分离系统配套技术改造      34,404.50      34,404.50      24,479.76
                项目

 2  EVA 装置管式尾技术升级改造        25,451.66      25,451.66      11,496.34
                项目

 3  6.5 万吨/年特种精细化学品项目      32,910.18        345.21        345.21

 4          补充流动资金              68,233.66      68,233.66      68,233.66

 5  10 万吨/年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              /      32,564.97        689.00
              装置项目

              合计                    161,000.00      161,000.00      105,243.97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品种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实时理财等产品。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程序情况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联泓新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联泓新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贾义真                                幸  科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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