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公司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的决议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
知已于2019年2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2月22日上
午10:00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公司会议室(一)召开。公司应参加董事8人,
实际参加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孙大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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