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00 万元(含 15,000.00 万元)闲置自
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 15,000.00 万元(含 1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签署页)
全体监事签字:
范富良:______________
仇卸松:______________
刘 畅:______________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