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4-091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岩大地”)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吴剑波、武思宇、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原名:石家庄中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易山先生的通知,吴剑波、武思宇、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易山转让其所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 6,380,000 股公司股份事项已于 2024 年12 月 10 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吴剑波、武思宇、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与易山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吴剑波、武思宇、盐城
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易山转让其所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 6,380,000 股,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 5.03%(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本
的 5.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易山)》。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已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前后相关方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股东名
称 股份数 占公 占剔除公司回 股份数 占公司 占剔除公司
量(股) 司总 购账户后总股 量(股) 总股本 回购账户后
股本 本比例 比例 总股本比例
比例
13.61
吴剑波 17,248, % 13.86% 14,438, 11.39% 11.60%
260
260
10.98
武思宇 13,912, % 11.18% 11,642, 9.19% 9.36%
548
548
盐城中
岩投资
合伙企 6,322,3
7,622,3 6.01% 6.13% 05 4.99% 5.08%
业(有
05
限合
伙)
易山 0 0 0 6,380,0 5.03% 5.13%
00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易山持有公司股份 6,3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03%,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构成情况构成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方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承诺的情况。
3、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承诺其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执
行。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