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4-079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 年 10 月 15 日,吴剑波、武思宇、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原名:石家庄中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易山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吴剑波、武思宇、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将其所合计持有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岩大地”)股份 6,380,000 股,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 5.03%(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 5.13%)协议转让给易山;其中,吴剑波向易山拟转让2,810,000 股,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 2.22%(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2.26%);武思宇向易山拟转让 2,270,000 股,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 1.79%(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 1.82%);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易山拟转让 1,300,000 股,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 1.03%(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 1.04%)。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中协议转让事项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4、若协议转让交易各方未按照协议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最终是否能够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202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吴剑波、武思宇、盐城中岩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吴剑波、武思宇、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易山转让其所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 6,380,000 股,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 5.03%(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 5.1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吴剑波先生、武思宇先生、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公司拥有的权益具体如下: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占比(%)
吴剑波 17,248,260 13.61%
武思宇 13,912,548 10.98%
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
5,880,000 6.05%
(有限合伙)
合计 37,040,808 30.64%
注:上表中吴剑波、武思宇的持股数量和持股占比为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中的持股数量
和持股占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数量和持股占比为公司 2020 年 10 月 12 日披露的《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告知书》中的持股数量和持股占比。
自 2020 年 10 月 13 日公司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后,由
于权益分派、公司股权激励等,导致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拥有上市公司权益发生如下变化:
持股变动数 持股比例变
股东名称 变动时间 变动原因
量(股) 动
2021 年 4 月 23 日 股权激励(首次),
持股比例被动稀 - -0.07%
盐城中岩 释
投资合伙 2021 年 5 月 14 日 2020 年权益分派 合计增加
1,742,305 -
企业(有
限合伙) 2022 年 2 月 18 日 股权激励(预留), -
持股比例被动稀 -0.02%
释
2022 年 7 月 6 日 限制性股票回购 -
注销完成,总股本
0.01%
减少,持股比例增
加
2023 年 7 月 4 日 限制性股票回购 -
注销完成,总股本
0.02%
减少,持股比例增
加
2024 年 6 月 28 日 限制性股票回购 -
注销完成,总股本
0.02%
减少,持股比例增
加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各方持股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占公
股东名 占剔除公司回 占公司 占剔除公司
称 股份数 司总 股份数
购账户后总股 总股本 回购账户后
量(股) 股本 量(股)
本比例 比例 总股本比例
比例
13.61
吴剑波 17,248, % 13.86% 14,438, 11.39% 11.60%
260
260
10.98
武思宇 13,912, % 11.18% 11,642, 9.19% 9.36%
548
548
盐城中
岩投资
合伙企 7,622,3 6.01% 6.13% 6,322,3 4.99% 5.08%
05
业(有 05
限合
伙)
易山 0 0 0 6,380,0 5.03% 5.13%
00
注:上表权益变动前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持股数量和持股占比是公司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后由于权益分派、公司股权激励等导致股份变化后的持股数量和比例。
二、协议转让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1、吴剑波
中国籍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 142724197605******
住所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通景大厦 12 层
2、武思宇
中国籍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 230224197804******
住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通景大厦 12 层
3、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1336291673C
出资额:5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剑波
成立日期:2015 年 06 月 09 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东台市许河镇富许路 69-8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1、易山
中国籍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 120106196801******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 年 10 月 15 日,易山与吴剑波、武思宇、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甲方一(转让方):吴剑波
甲方二(转让方):武思宇
甲方三(转让方):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受让方):易山
2、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根据双方达成的有关合意,甲方同意将其所合计持有的中岩大地公司6,380,000 股股份(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 5.03%)(以下称“标的股份”)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转让予乙方,其中甲方一转让 2,810,000 股、甲方二转让 2,270,000股、甲方三转让 1,300,000 股;乙方同意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目标公司的标的股份。
3、转让价格及支付
3.1 本协议双方同意,本次标的股份的股份转让价为人民币 23.63 元/股,
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150,759,400 元(大写:壹亿伍仟零柒拾伍万玖仟肆佰元整)(以下称“转让价款”),其中应付甲方一转让价款为 66,400,300元,应付甲方二转让价款为 53,640,100 元,应付甲方三转让价款为 30,719,000元。
转让价款分两(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