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 91 人;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34.5363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5,603.1688 万股的 0.1349%;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1 年 5 月 18 日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37)。
(三)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1 年 6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9)。
(四)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并确
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2 日,授予价格为 16.03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调整和首次授予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六)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
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授予价格为 16.03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
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预留授予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八)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 2022 年6 月15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 7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6.2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
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十)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42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2022 年 7 月 5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42 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手续,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十二)2022 年 9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公司完成了对 7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6.2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十三)2023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01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四)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01 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手续,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十五)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及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满足而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六)2023 年 5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十七)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公司完成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及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满足而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十八)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九)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二十)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38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
宜。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十一)2024 年 7 月 11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38 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手续,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二十二)2024 年 8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公司完成了对 7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3.53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二十三)2025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91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5%。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预留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
限售期已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届满。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