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环保: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三次历史股份大会于2018年5月4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8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3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67,77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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