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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远气体: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5

和远气体: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1-018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0  年实现利润
总额 69,902,433.89 元,实现净利润为 66,402,354.36 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的盈余公积金 6,640,235.44 元。2020 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87,094,977.10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327,519,155.43 元,  扣除提取的盈余公积
6,640,235.44 元,至 2020 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 407,973,897.09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以公司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0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将在本预案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二个月内实施上述方案。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
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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