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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8年11月22日报送)

公告日期:2018-12-05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HUBEI W-OLF PHOTOELECTRIC TECHNOLOGY CO., LTD
( 荆州市深圳大道 5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声 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
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
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5,04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元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20,16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彬斌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本人在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 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 4)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本人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以及任
期届满 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公司股东五方群兴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等股份;( 2)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
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时的发行价;( 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企
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奂微微、罗虹、
魏蕾、罗传泉和张俊杰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 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 4)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 25%;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
职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以及任期届满 6 个月
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公司股东海克洪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等股份。
公司股东恒鑫汇诚、高金生物、腾晋天元、长江创新、王玥、宁波
宝顶赢、香柯乾景、胡朔商、宜都科华、高投万融、邝远芬、林培
春、杜宣、白炳辉和禾盈同晟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若发行人刊登招股说明
书之日距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即
2017 年 10 月 31 日)不满 12 个月,则自前述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公司监事王平、赵刚和罗义兵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在前述锁定期满后,
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
内以及任期届满 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保荐人(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 】年【 】月【 】日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及风险,并认真阅读“第四节 风险
因素”章节的全文。
一、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15,120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5,040 万股流通股,
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
定股份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彬斌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
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 3)发
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的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在前述锁定
期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
过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本人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以及任期届满
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2、公司股东五方群兴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 2)
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 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 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本企业持有的发
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奂微微、罗虹、魏蕾、
罗传泉和张俊杰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 2)
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 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 在前述锁定期满后, 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 25%;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职届满前离
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以及任期届满 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
规定。
4、公司股东海克洪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5、公司股东恒鑫汇诚、高金生物、腾晋天元、长江创新、王玥、宁波宝顶
赢、香柯乾景、胡朔商、宜都科华、高投万融、邝远芬、林培春、杜宣、白炳辉
和禾盈同晟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若发
行人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距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
日(即 2017 年 10 月 31 日)不满 12 个月,则自前述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等股份。
6、公司监事王平、赵刚和罗义兵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
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之日起半
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
任期内以及任期届满 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
二、关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和持有股份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减持意向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彬斌承诺: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时的发行价;本人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合计
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 且该减
持行为将不影响本人对发行人控制权, 不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