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 码:002961 证券简 称:瑞达期货 公告 编号:2023-060
债券代 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9 号)核准,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65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共 6,500,000 张,期
限 6 年。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50,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040,377.35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645,959,622.65 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361Z0060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前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3、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情况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续状态 募集资金用途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前 80120600002213 本次注销 国际业务及公募
支行 基金业务
瑞达期货
股份有限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2150674 已注销 风险管理业务
公司 厦门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 595900240710419 已注销 期货经纪业务及
分行 资产管理业务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
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也已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鉴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续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今日办理完
成最后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前支行签订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前支行出具的销户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日